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项目编号:************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件
沪松规划资源选预[****]**号
关于核定****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期改扩
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
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
已经****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松发改审【****】**号”
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为基础推进
规划用地“多审合*、多证合*”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号)
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松申水环境净
化有限公司*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松书
(****)*****************),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选址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期改扩建工
程。
*、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依据:****第**期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项目拟选位置:****区*亭镇东至潮富路,南至****文珂实
业有限公司,西至北柳泾河,北至龙富路。
-*-
*、规划用地性质: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另带征防汛通道
用地****.*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用地预审意见
*、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平方米,农用地*****.*
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在初步
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应保证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资金必须切
实可行,并按照“占优补优”的要求,进*步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
切实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
符合要求的,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
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
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规划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性质:环卫设施。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绿地率:征询绿容管理部门意见。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符合《****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
*、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及有关规范要求。
*、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符合《****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
*、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征询交警部门意见。应按规定配置机动
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时停车及回车场
地。
****
*、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潮富路中心线标高*.*米以上。
*、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市城乡规划条例》和《****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设计条件和要求
下阶段方案设计应征询环保、卫生、绿容、水务、交警、交通、
民防等管理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
*、****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
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
无效。
*、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
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
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抄送: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年*月**日印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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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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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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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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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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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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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依据 |
****第**期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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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期改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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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选位置 |
****区*亭镇东至潮富路,南至****文珂实业有限公司,西至北柳泾河,北至龙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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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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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设规模 |
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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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沪松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核发机关****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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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及附件名称附件及附图名称*、《关于核发****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松规划资源选预[****]**号)*份。*、核定设计范围图*份 |
附图及附件名称附件及附图名称*、《关于核发****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松规划资源选预[****]**号)*份。*、核定设计范围图*份 |
附图及附件名称附件及附图名称*、《关于核发****松申水环境净化有限公司*期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松规划资源选预[****]**号)*份。*、核定设计范围图*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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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
定凭据。
*、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
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